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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liu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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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太原國稅共排查企業17871戶(次),調整開票限額76戶,調整發票購領量383戶;查處問題企業337戶,查補稅款、滯納金及罰款5372.65萬元,入庫5013.47萬元;發現“克隆”發票523份,涉及稅額2251.07萬元,并將涉嫌犯罪的4戶企業移送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有力地將利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偷逃稅款的現象打壓在萌芽狀態。 10月27日,太原市國家稅務局對外公布,經過一年多的調查,波及*國30多個省市,涉稅金額達到46億元的“黃金稅案”的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起訴。在這個案件當中,犯罪嫌疑人為了謀取利益,通過黃金買賣取得增值稅發票,然后再將發票賣給煤炭企業騙取抵扣稅款,真是機關算盡 。 資金怪圈 買賣黃金不賺錢 據中新網(微博)報道,2010年下半年,中國黃金銷售市場逆流涌動,山西作為重災區也被波及。當年8月的一天,28名稅務稽查干部和太原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20名民警,同時對14家企業進行突擊檢查。根據掌握的賬簿資料,稅務稽查干部從發票比對入手。面對14戶企業的6700余份黃金銷售發票,稽查干部晝夜奮戰,通過逐一對比,發現焦點逐漸集中在記賬聯與抵扣聯嚴重不符:同一發票號碼,真假兩張發票;兩個貨物品名,黃金搖身一變成了煤炭。從發票比對結果看,涉案企業遍布廣州、深圳等*國30多個省市。為了查明真相,稽查局派出精干力量組成調查組,南下展開調查。 沿海某城,不僅是山西省黃金企業銷售流向所指的104戶企業的注冊地,也是這些企業共同指定的提貨地點。但從檢查開始后的*近兩個月,相關的業務聯系少了很多。會不會是相關人員覺察到了什么,調查組成員*時間趕往當地國稅稽查局,卻發現104戶企業注銷或走逃92戶,目前尚在經營的,除了個別幾戶,又大多聯系不上,調查一時陷入困頓。 為了打開局面,調查組從銀行往來記錄入手,仔細地羅列出104戶企業涉及的72家開戶銀行,調取了涉案企業*部的資金交易記錄。在指定的金庫里,一個女子進入了調查組的視線,不同的商貿企業,同一女子以不同的身份,在不同的銀行提走大量的黃金。通過深入調查,一個資金流的怪圈出現了,購買黃金的資金從不同的商貿企業匯入黃金銷售企業,但余款卻轉入同一個人賬戶或是返回原來的商貿公司后,又進入同一個人賬戶,或是同一筆資金在不同的商貿公司間來回流動。種種跡象表明,名為104戶企業,實際其僅操縱在少數幾個人手里。 隨后,調查組對目前仍在正常經營黃金的企業進行調查,據某企業負責人稱,他們除了自己加工外,還將部分黃金賣給了附近個體黃金加工點。從作坊主那里調查人員得知,他們購得黃金的價格幾乎和黃金商貿企業取得的價格一樣,而且黃金回收中心也在大量收進黃金。黃金回收環節冶煉環節是免稅的,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是在利用回收中心和個體加工市場回籠資金。他們立即前往調查,結果出人意料,回收中心近一年時間回收黃金數量高達1萬多千克,是往年的9倍,據回收中心工作人員講,他們回收的黃金是被削個角送進來的,回收價格比市場均價略低。稽查干部明白了:這些商貿企業購買黃金,其意在增值稅發票。 解開謎團 煤炭企業道玄機 與此同時,另一路稽查人員在某洗煤企業也取得了重大突破,通過賬務檢查,他們發現該洗煤廠有原煤購進業務、有過磅單、化驗單,但是煤款卻以現金支付,被一名叫駱某某的女子提走。經查煤運公司根本沒有姓駱的業務員,通過進一步調查發現,該洗煤廠從未從抵扣聯所顯示的煤運公司購進原煤,洗煤廠卻提供與該煤運公司的供貨合同、銀行賬號、企業業務人員姓名相同的同一稅號增值稅發票,經鑒定,其抵扣聯為偽造假票,該洗煤廠有涉嫌購買增值稅發票嫌疑。 面對鐵證,該洗煤廠老板交代了:“近兩年煤炭市場火爆,需求量大時我們就會從一些小煤窯購進一批煤炭,由于無法取得增值稅票,無法抵扣,每年都要承擔一大筆稅收。正當我們發愁時,有人打電話過來說長期代開各類增值稅發票,絕對真實,貨到付款。而且只收6%-7%的費用,我們就抱著試試看的態度聯系上了,取得的發票我們拿到稅務機關去抵扣,還真通過了認證系統,這以后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6%—7%的手續費,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動機就在這里。他們通過多頭注冊空殼公司,從黃金銷售企業購取黃金,取得增值稅發票,一方面通過黃金加工市場或黃金回收中心變現,一方面利用增值稅認證系統不能比對漢字的漏洞,變更其中貨物品名、銷貨單位、購貨方單位,保留其數字信息,然后賣給需要增值稅發票的煤炭企業,獲取非法利益,煤炭企業則套取國家大額的稅收。 2010年10月,太原市國稅局稽查局向公安經偵部門移送了黃金稅案的相關材料和犯罪嫌疑人情況,12月駱某某被公安和稅務部門從陜西渭南抓獲,2011年8月檢察機關對該洗煤企業法人代表起訴,隨后稅務稽查機關對以上企業依法做出稅務處理,共計查補稅款1274萬元,為國家挽回了巨大的稅收損失。 亡羊補牢 國稅嚴打“違法票” 據太原市國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起“黃金稅案”是一起典型的通過多頭注冊空殼公司套取增值稅票,經克隆后再轉手賣給需要增值稅發票的企業,*終套取國家巨額稅收的虛開虛抵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該案波及*國30多個省市,涉稅金額達到46億元。“在深入調查和案件查處過程中,我們發現目前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主要違法問題有以下類型。”該負責人告訴記者,“一是無任何實際業務的‘開票公司’,取得虛開發票進行抵扣,對外虛開發票進行牟利。二是有真實貨物銷售業務,但無法取得進項發票,購買虛假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三是發生不開票銷售業務,將發票開具給未發生業務的購票單位,造成購貨人與取票人不一致。四是發生運輸業務,未取得運輸發票,卻用成品油抵頂運費。五是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成品油,但用量明顯超出合理用量,油耗標準大大高于同行業標準。” 針對所展現出來的問題,太原國稅在出票方、中間環節、收票方等方面下工夫,通過加強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實施跟蹤管理監控,對新辦商貿企業采取嚴把一般納稅人認定、發票審批、征后稽核三關,對有疑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要通過協查系統發起異地協查,進一步核實業務的真實性等手段加強管理,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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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時間:201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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